第94章 蟑螂与臭虫说

文将军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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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其实我在要被卖进王招宣府中之前,大家都一直叫我潘六姐,后来因为要进府,不能再这样叫了,不然就冲撞着府中的六小姐的本命了,那时节刚好家里有一道人路过,说是我长得一对白里透红的好小脚儿,粉x嫩极了,便以佛道中圣物给我赐名,于是才唤作金莲……”

    “原来如此。那你为什么要改名叫,肥桃?”

    “这个,我也不知道,反正,话到嘴边,那两个字就脱口而出了,就好像挺熟悉似的,大概在哪里听过?”金莲喃喃的,说着说着,话峰一转,问道:“怎么,你有意见?”

    她却不记得,“肥桃”这个名字是那日武直救得她之后把她抱进天王堂时,曾听武直叫过她的,当时武直为了解开猪笼还把手给弄伤了,滴了一滴血在她的肚皮上,她却冷淡着没有反应,却不妨那两字就此在心里打了个烙印,只是她自己却不曾意识到。

    “不是,我哪敢有意见。我是说,肥桃这名字听着似乎有点太俗,不雅观,不比金莲这两字好,再说了,现在都以瘦为美,一听肥字人家还以为你是个胖纸呢……”

    “哪里有什么俗气雅观之说的,名字就是名字,就是用来叫的,只要顺口就好了,有能耐有故事的,哪怕叫什么老二小三之类的也能够名传千古,要是没能耐的,叫什么都一样白搭……”金莲不急不忙的还嘴道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武直一乐,不得不服,心说,金莲你说得对,有能耐有故事的的确叫什么都能够名传千古,比如你说的“老二”到了后世就能耐了,大家都懂指代的是什么,而“小三”呢,也早已经上位,流传出一个又一个“荡气回肠”的故事……

    却听金莲继续说道:“还有,你说金莲好,却不知金莲这名字简直就要烂大街的呢,自从那潘玉儿步步生莲的名声传开后,不知有多少人家的儿女都取个名字叫金莲,而我之所以落着这样一个名字,也是因为本姓潘,依我看来,金莲这两个字已经快要被人叫坏了,不说那不姓潘叫做金莲的有多少人家,就是叫潘金莲一字不改的,光是清河城也绝对不止我一个,如此,还不如我另换个名叫做肥桃的好,至少独一无二,总不至于被张冠李戴的,错背了别人的骂名……”——注释1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“再说了,现在的风气以瘦为美那又怎么样,听着瘦就是美肥就是胖啦?岂不知肥美二字不分家?只是一味跟着风气走的人又能有什么出息?瘦也是要有形态的,不是一味瘦成了麻杆,更好笑的是,现在这风气居然还流行裹胸,本来就没东西,还从小就勒得死死的,一个二个整得都像太平公主似的,男女都快要分不清楚了,失去了女人的形韵……我就偏要叫肥桃怎么了,就是要光明正大的摆明了我的资本,长成怎样就怎样,凭什么要束缚……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说,这种要胸没胸,要皮股没皮股,一点东西都没有的、躺下来就像是副棺材板子似的硌人的女人,有哪个男人会喜欢?至少,这种苗条我是不爱的……”——注释2

    “……”武直没想到,自己随口一句问,居然引发了金莲如此之大的吐槽。不过她说的不假,叫金莲的实在太多了,估计张冠李戴的事情常有发生,因为武直自己就至少知道一个——后世对于潘金莲与武大郎的误传所造成的影响有多大。

    此外,武直从金莲的吐槽中也听出了她的心机。她的态度摆明了,“肥桃”怎么了?那就是我的傲人资本,既然如此,又何必藏着掖着?

    前突后翘,那是女人的资本,是女人的“东”“西”。

    就有如男人“财大”“器粗”一样的道理——都是各自的“东西”与本事。

    这年头,没点东西怎么好意思出去见人?!!!

    “我还有个小名呢,那时候为了孩子好养,家里人通常还要给孩子另取一个小名用来使唤的,比如男孩子就喜欢叫什么阿猫阿狗之类的,而我们女孩子呢,就喜欢叫一些花花草草的,女孩子大名可以没有,小名却容易,我的小名,就叫桃奴……”

    “桃奴?为什么这样叫?”

    “你知道什么叫做桃奴吗?就是一种桃树上自动脱落的幼果,通常是因为低温、干旱或者缺肥的时候,就会产生桃奴,我爹因为感叹我命运不济,所以,在他去世前,才给我取了这么个小名,那时候我三岁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父亲是怎么样……”

    “不记得了。我妈说是病死的……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你也裹了脚,但是,看上去却并没有什么影响……”武直转移话题。

    “你们这些臭男人吧,只知其一,不知其二,我是有裹脚,不过是为了把脚裹得纤直些而已,才不是那种伤筋挫骨的方式,这种缠足叫做‘快上马’,而这种鞋子就叫做‘错到底’,不过,从今天起,裹脚这种事,我不再干了……”

    “原来如此。”

    武直懂了,原来缠足这种行为虽然从北宋末开始兴起,但这个时候并不像是后世所认为的那样,就只是一种完全畸形的形态,其实是有两极分化的,一部分人赞同,一部分人抵制,就连缠足的妇人当中,也分为两派,一派是做得极端些的,从她三四岁起就被家中人开始强制性裹脚,然后从幼儿时期一直缠到老,就这样完全将双脚给扭曲成一团,就比如赵七的老娘那样的……

    另一类则做得比较温和,只是为了让脚裹得纤细些、有形些罢了,因此并不会损害双脚的筋骨,而且随裹随取,就比如像金莲这样……

    而且金莲裹脚是去了张大户家之后,在余氏的要求下才开始裹的,时间才不过小半年……

    也幸亏如此,才保得金莲的一副天然的好脚板。

    要真裹成赵七的老娘那样,武直可受不了。

    金莲上了高地,进堂中去了,方琼却立刻蹿过来。

    “师父,那个酷酷的小姐姐,真的是你的娘子?”

    这小鬼头,“酷酷”的说法,她倒只是在昨天听过了一次就记在了脑子里,今天已经会用了。

    “是啊,有什么问题吗?”

    “不是,师父,我觉得她比我还霸道,我怕你驾驭不了!”这个方琼,“驾驭”这两字用得实在是……够精准,够妙!

    不过——

    “方琼,你别瞎闹,她和你的作风不一样,她那个不叫做霸道,叫泼辣!”

    “泼辣?”

    “是的,就像你们吃过的面里的辣椒一样,会有一种又刺激又爽快的感觉,让人又爱又恨的,却就是离不了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离不了她?看来也真是,我以为我有时拿着剑砍人家都算是嚣张的了,没想到你居然更嚣张,敢拿火烧人家,莫非,这就叫做冲冠一怒为红颜吧……”

    方琼这家伙,简直是什么都懂,心里清楚得不要不要的……

    武直却嘴硬:“你别瞎说,谁惹我发火,我当然就要拿火烧他。再说了,我不只是为了金莲,我也是为了李忠。”

    这句话也并不假,当姓卜的刚来天王堂,还没有将矛头指向金莲而只是在李忠头上骂骂咧咧口口声声“耳聋”“混账”的时候,武直就已经火了。

    要不是李桂姐及时站出来,武直当时就要好好的“伺候”他到舒服了。

    武直是那种有事闹到自己的头上并不打紧、觉得可以忍就忍挺嫌麻烦的男人,但是,却见不得身边关爱的亲人与朋友受欺辱。

    你打我可以,但别打我的脸面。因为他们就是我的脸面。不能碰。

    男人活什么?活的就是一口气。

    但这一口气不是为自己,而是为身边人。

    自己逞强斗狠算不得本事,那只能叫冲动,因为一味的蛮干害得自己不打紧,但却很有可能害了自己的朋友,害了自己的亲人。

    这就要不得。

    若只是一条光棍,武直也一样是天不怕地不怕,自己称老大,怎么任性怎么来。但当他自大学毕业之后走进了社会,并开始与女友过起了二人生活的这几个月时间里,就开始越来越懂什么叫做责任,什么叫做担当了……

    也更懂父母这二字了!

    就像学校内外完全是两码事,成家前后也一样是两码事,有的时候,人的内心,真的是一夜之间就成长。

    原来父母过得谨小与慎微并不是因为他们本身害怕,而是因为他们有个家……

    所以,拼命与热血的方式便开始发生了变化……

    对自己,可以糙,但对亲友,却不可以。

    这是武直的为人处世之正道。

    “我觉得你这个人有的时候真的蛮奇怪的,那个于春儿,只是个下三滥,他在你这里又是占场子又是乱来的,都欺负到了你头上,你却嘻嘻哈哈的就过去了,我看得出来,你是一点动怒的意思都没有,而这个姓卜的,他是那什么乱七八糟的兄弟会的人,明明他才不好惹,这谁都看得出来,你呢,火气却一下子就蹭的上来了,脸色也悄然就变了,要不是肥桃姐先跳出来一通骂,我怕你得撕破脸,和他打起来……”

    又被方琼给说中了。

    武直替李忠出头的时候,的确是一言不合就想动手的,用火烧姓卜的,那是后来冷静之下不气了才有的想法。

    为什么不气了,因为金莲说的那些话实在是太过于解气了,就像吃过了一道辣菜一样,爽得很,让人感觉到,畅快极了!

    这一冷静,脑袋里面的智商就又重新回来了!

    要不然,还真的得和姓卜的抱成一团打起来,到那时候,怕是难免会出现狼狈不堪的模样了,叫人叫己都不好看!

    武直笑道:“方琼,这有什么不好理解的,像于春那种人,就像是蟑螂,一是根本踩不完,二是让他蹦达几下他又能怎样?所以有时我都懒得踩,但姓卜的这种人就不一样了……”——注释3

    “怎么不一样?”

    “这种是臭虫,你不踩死它,它就要爬到你身上吸血!”——注释4

    注释1:这里借金莲之口说张冠李戴之事,就是有为其正名之意。“金莲”二字,实则叫者之人太多。因为其有“三寸金莲”用来代指女人的小脚一说,因此,在古代也一度成为了女人的代指。

    注释2:苗条:在古代,苗条是指女人发育不良,身材过于纤细,瘦条,就像秧苗一般弱不禁风。

    注释3:蟑螂是个比人类远要悠久的生物,以人类目前技术,人没了,蟑螂大概率还在。而且杀蟑螂的方式如果用脚踩则是有问题的,是非常不好用的一种办法。因为这样做的后果就是,是踩死了一只蟑螂,但它体内的卵鞘反而却因为这一踩而爆了出来,倒间接加快了幼卵繁殖的速度。所以,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,我们踩死了不知多少只蟑螂,还将它们的尸体冲进了下水道,But,没用的,因为幼卵会顺着下水管道等再次爬上来,一只母体蟑螂体内的卵鞘带出来的一窝小蟑螂至少是几十只,只灭母体,杯水车薪。

    打不死的小强这名号可不是白叫的……

    正确的灭蟑方式是,一定要注意针对它的卵。发现卵,烧之。对付大蟑螂,想踩可以,不踩也行,要是不嫌麻烦也注意和卵一起烧之。

    注释4:热带臭虫与温带臭虫是吸血的。常见于居室及床榻的各种缝隙中,白天藏匿,夜晚活动吸血,行动敏捷,不易捕捉。发育为渐变态,生活史有卵、若虫和成虫3期。

    若虫和成虫都嗜吸人血。成虫每次饱血需10~15分钟;若虫需6~9分钟。被臭虫吸血,会产生贫血(尤其是营养不良者及儿童)、神经过敏、体虚、哮喘、头晕及失眠等多样病症,严重影响健康,还可能会传播病原体,诱发感冒与心脏病。

    曾经在京沪动车专线上就发现过吸血臭虫,北京疾控中心官方证实此事。